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与环境变化等都有些深远影响。因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中旬,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计划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并明确要求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对此,山东某某重点涉气企业(主要生产橡胶产品,还原橡胶、轮胎、摩托车内胎,隶属于橡胶行业的企业,是国家废气治理重点企业)积极响应政策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企业运行管理,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加装旋流塔和催化燃烧设备的工艺,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其中,在自行监测工作开展中,智易时代积极协助配合,提供国标法监测设备对企业气体总排放口进行有效监测,并协助企业进行站房搭建指导、产品安装、调试及联网上报相关部门等相关工作。
文件明确规定:“企业自行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开展,对于间歇性排放或排放波动较大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应涵盖排放强度大的时段。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对此,智易时代严格把关,保证数据传输有效率。
此次,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是新取得中环协(北京)中心颁发的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证书的ZWIN-FVOCs06型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本产品主要由取样探头、预处理系统、仪表和平台部件组成。产品采用先进的色谱分离技术,可以连续有效监测治理后VOC组分的浓度变化,以及流速、压力、温度等多项相关参数和统计排放量、排放总量等,并能对测量到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