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建设

 

为推进水泥行业全流程、系统化环境治理,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面发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效提高水泥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山西省制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明确工作目标:

①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列 入淘汰计划的水泥企业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②到 2024年 12 月底前,全省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山西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建设内容:

建设全厂污染物排放管、 控、治一体化监控平台,全面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在窑尾(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窑头、独立烘干系统、水泥磨等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CEMS),水泥窑、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均应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在原料储库、成品装卸平台及输送通道等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和运输道路的主要产尘点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监控颗粒物等控制情况,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DCS、CEMS 监控等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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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建设点位:

序号

监控要求

工序

安装点位

 

1

 

自动监控设施(CEMS)

 

熟料生产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冷却机

(窑头)排气筒

水泥粉磨

水泥磨、独立烘干系统排气筒



 

2

分布式控制系统(DCS)

 

熟料生产

 

水泥窑、窑尾烟气处理系统

 

 

 

 

3

 

 

 

高清视频监控设施

燃料、原料堆场或储库(仓库)

 

进出口

熟料生产

各生产工艺下料口及输送通道、成品装卸点



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预处理

 

车间顶部和进出口



发运

进出口



 

 

4

 

 

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厂区内部

料棚与物料落料点等主要产尘点附近 1 米处,

原料产品运输道路每 200 米处,道路路口均安装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自动监测设备

 

厂界

安装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四周距离排放源近点至少各设一个监测点



 

5

 

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

 

厂区

厂区进出口,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